扫一扫 扫一扫 扫一扫 扫一扫 这是一篇2014年的老文 2006年,《穿普拉达的女魔头》上映,这是我最喜欢的励志电影,虽然它无耻地抄袭了2013年的《小时代》。 我最喜欢的一幕是这里,安妮海瑟薇饰演的实习生不时尚也不懂时尚,在她眼里时尚界都是些怪人,为了那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东西累的要死。她如果有twitter,肯定会发些这样的东西。
其实,梅姨的话只说明了一个道理:世上没有什么时尚圈,只要你要穿衣服,就肯定要受时尚的影响。换句话说,在时尚这座金字塔上,梅姨之类的大咖站在顶端,时尚杂志的编辑们次之,而嘲笑时尚的安妮海瑟薇这样的普通人,则处在最底端。没有人,在外面。 除了时尚,更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现代艺术也是同样的道理。 一般人对现代艺术的反应只有三个字:看不懂。。。。
然而,实际上,现代艺术却如此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。 举个栗子:《伊卡洛斯》 亨利·马蒂斯 马蒂斯是金字塔的顶端,“他几乎改变了整个世界使用颜色的方式”。 还有这样以及这样(这也是新浪收藏带你看展览的微博头像,选的真好) 米菲兔设计者讲述马蒂斯《la gerbe》给他的灵感 这样和这样这是楼主今天抢极路由的界面,顺手截的图所以呢,现代艺术也是一个圈子,所有人都会受它的影响,无一例外。时尚和现代艺术的例子只是为了说明,人类文化活动的本质是这样的:一小部分人影响着绝大多数的人,而没有人可以弃权。 恩,终于说到题目的重点了,那么广告文案的至高追求应该是什么?和时尚与现代艺术一样,文字也由一小部分人,影响着绝大多数人,而文字更易传播,影响更广,速度更快。 而广告文案的至高追求,就是站在这个金字塔的顶端。 这话怎么讲?打开qq好友列表,看一下好友们的个性签名,就能看出他们处在文字传播的什么级别了。 写“土豪和我做朋友”的是低级,写“元芳,你怎么看?”的是更低级,写“你若安好便是晴天”的……好自为之吧。 那些我们说的流行语,和朋友讲的段子,做签名的句子……其实都不是我们说或者写的,我们只是可悲的被影响而已。 我的微博上有大概一百多个段子手,时间一长我就慢慢发现,那些网络上疯传、朋友们互相讲的段子,大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很小的圈子(也就一百多号人)所创作,细细想想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。 互联网时代有一个最大的特点,信息的传播方式从以往的“射线状“变为现在的”网状“,主流发声者已经失势,人人都有说话的机会,只要文字有传播力而且找到了合适的渠道,就能站在文字传播的顶端。这也是为什么,春晚姜昆冯巩之流抄网络段子会被黑。因为在以往,他们是站在顶端的,因为他们有渠道有机会,路人就是讲的再好笑也没机会让全国人都听到。而现在,他们没有能力创作更有传播力的文字,而被网络段子手取代。这就是传统主流发声者失势的例子。谢娜和任泉也是同理。他们渴望继续站在传播的高处,渴望有更多的微博粉丝。而没有能力写几句搞笑的话,就只能靠抄袭段子手。 网络发展的越是深入,传播对众人来说就越是公平。苹果5s发布之时,各路人都变着花样的吐槽,”土豪金“三字一出,群雄黯然失色。 薄总督庭审之时,出现了王立军和薄谷来开的狗血桥段。大家又纷纷发挥文字功底。”奋不顾身,说走就走“出现了,立刻红遍所有网络。而作者只是豆瓣的无名网友,连红人都不是。 在文字传播的舞台上,广告人处在较为有利的位置。他的每一句话,会有一个土豪用钱刷到各大媒体上,不用担心缺少观众;不过代价就是,要加入土豪的个人意愿。 用网络热词做广告语的文案应该羞愧,你应该是站在更高处的。 有能力站在文字传播顶端的广告,必然是成功的营销案例。 比如凡客,比如陈欧体,比如老罗。 让你的文案成为流行语,让你的文案成为QQ签名,让你的文案成为口头禅,让你的文案成为时尚,让你的文案改变人们沟通的内容和方式,让你的文案改变人类文化活动。去依靠你文字的力量,而非甲方推广费的力量。这就是广告人的至高追求!银色 Bullshit 手机扫一扫,阅读下载更方便˃ʍ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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